郑州天顺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

郑州食品添加剂网|河南食品添加剂生产厂家常年供应食品级食品添加剂!

全国服务热线 15003810456
您所在的位置:

糖精钠

产品名称:糖精钠 食品级   又名:糖精钠、邻苯甲酰磺酰亚胺钠、1,2-苯并异噻唑-3(2H)-酮1,1-二氧化物钠盐 CAS号:128-44-9 EINECS NO:204-886-1 分子式:C7H4NO3SNa 分子
  • 所属分类: 调味剂
  • 产品标签: , ,
  • 促销信息: 暂无
  • 累计访问
    0
    0
  • 特别说明:产品图片以及参数跟实际产品略有差异
  • 定制说明:一切规格按照客户实际情况或考察后量身定制,支持非标定制。
  • 库存配送:有货,全国送货保障!
  • 温馨提示:本产品一经下单生产,非质量问题不支持退货!
在线沟通 电话:15003810456
产品详细信息食品添加剂使用限量

糖精钠

产品名称:糖精钠 食品级

 

又名:糖精钠、邻苯甲酰磺酰亚胺钠、1,2-苯并异噻唑-3(2H)-酮1,1-二氧化物钠盐

CAS号:128-44-9

EINECS NO:204-886-1

分子式:C7H4NO3SNa

分子量:205.166

理化性质:糖精钠,无色至白色斜方晶系板状结晶或白色结晶性风化粉末。无臭或有轻微气味。味极甜,即使在10000倍的水溶液中仍有极强甜味,甜味阈值约0.00048%。在稀溶液中的甜度约为蔗糖的500倍。浓度稀时呈甜味,浓时(大于0.026%)有苦味,故单独使用时的浓度应低于0.02%。在酸性条件下加热,甜味消失。并可形成苦味的邻氨基磺酰苯甲酸。易溶于水(1g/1.5ml),微溶于乙醇(1g/50ml)。是有机化合物,是食品添加剂,对人体无营养价值。当食用较多时,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许多国家都限制了糖精钠在食品加工中的使用量。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少数企业为了片面追求产品的甜度、色泽或延长产品保质期,擅自违法过量使用糖精钠等食品添加剂,对人体健康构成了潜在的威胁。

甜度为蔗糖的200~500倍,一般为300倍,甜味阈值约为0.00048%。易溶于水,略溶于乙醇,水溶液呈微碱性。其在水溶液中的热稳定性优于糖精,于100℃加热2h无变化。水溶液长时间放置,甜味慢慢降低

包装:净重25kg/桶。

存储:成品存放阴凉、干燥、清洁、通风避光的仓库中,2-8℃ 避光,阴凉干燥处,密封保存

作用:甜味剂

用途:糖精的钠盐称糖精钠,溶于水,甜味约相当于食糖的300~500倍。糖精可作低热量甜味剂,糖尿病患者可用糖精钠代替食糖。

在甜度方面,糖精钠分解出来的阴离子有强甜味,而在分子状态下没有甜味,反感到苦味。糖精钠溶解度大,解离度也大,因而甜味强。糖精钠经煮沸会缓慢分解,如以适当比例与其他甜味料并用,更可接近砂糖甜味。糖精钠不会引起食品染色和发酵。

当其浓度比较大时带有苦味,在酸性条件下对糖精钠进行加热,会丧失甜味,同时形成带有苦味的邻氨基磺酰苯甲酸,这种物质无色,性能稳定,因为其热量比较低,进而不容易被人体吸收,但是可以随大小便排出体外等,所以,糖精钠被肥胖病、高血脂等患者用作食糖的替代品。
食品使用糖精钠超标和擅自扩大使用范围的现象比较严重。根据资料显示,在食品中应用糖精钠存在明显的超范围、超量现象。为了降低生产成本、谋取暴利,一些厂商在饮料、果脯,甚至在专供儿童消费的果冻等食品中,普遍利用糖精钠取代蔗糖,但是,却没有在食品标签上做任何的标识,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糖精钠在我国广大城镇、农村市场上,其使用范围很广。中国消费者协会通过对国内近百种不同档次、不同类型的饮料进行调查,其调查结果显示:在全国范围内,含有各类甜味剂的饮料约有61.2%,其中,约有55.1%的饮料含有糖精钠;约有23.5%的饮料虽然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不同程度的糖精钠,但是,没有在标签中进行明示。

河南糖精钠生产厂家提醒您请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使用

执行标准: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2000)规定本品可在各类食品中按正常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文章版权备注

文章版权归 郑州天顺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 所有
文章链接:https://www.tsswhg.com/238.html
未经授权,禁止任何站点镜像、采集、或复制本站内容,违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到底!
标签: , ,
上一篇:
下一篇:

本公司还生产有以下食品添加剂产品,欢迎咨询哟!

本公司常年生产销售各种食品添加剂厂家,源头生产厂家直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