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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味核苷酸二钠

产品名称:呈味核苷酸二钠 食品级   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5’-核糖核苷酸二钠、肌苷5-单磷酸二钠盐水合物 CAS号:107-43-7 EINECS NO:203-490-6 分子式:C5H11NO2 分子量:392.1
  • 所属分类: 调味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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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细信息食品添加剂使用限量

呈味核苷酸二钠

产品名称:呈味核苷酸二钠 食品级

 

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5’-核糖核苷酸二钠、肌苷5-单磷酸二钠盐水合物

CAS号:107-43-7

EINECS NO:203-490-6

分子式:C5H11NO2

分子量:392.17

理化性质:呈味核苷酸二钠是一种有机物,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白色结晶性粉末,含约7.5分子结晶水,不吸湿,40℃开始失去结晶水,120℃以上成无水物。由酵母所得核酸分解、分离制得;或由发酵法制取 ,与谷氨酸钠合用有显著的协同作用,鲜度大增。溶于水,微溶于乙醇和乙醚。

包装:净重25kg/桶。

存储:成品存放阴凉、干燥、清洁、通风避光的仓库中,2-8℃ 避光,阴凉干燥处,密封保存

作用:增味剂

用途:在食品工业中,鲜味剂广泛用于液体调料,特鲜酱油,粉末调料,肉类加工,鱼类加工,饮食业等行业。
1,家庭及饮食业应用调味品 菜肴及汤汁加入0.1-0.5%复合鲜味剂,不但汤汁鲜,并赋予浓厚的肉香味。用于烧肉,烧鸡,烧鸭,烧羊肉,卤制品,红烧鱼等的各种自制佐料汁中,加入0.5-1%的复合鲜味剂,可使佐料呈现天然味感。
2,肉类食品加工按一定比例的酵母味素,水解动物蛋白,I+G,味精,用于肉类食品中,如火腿,香肠,肉丸,肉馅等,可抑制肉类的不愉快气味,具有矫味作用,增进肉香熟成,赋予肉制品浓郁香味。
3,复合鲜味剂用于各式快餐食品方便面汤料中,突出肉类香味和增强鲜味。

河南呈味核苷酸二钠生产厂家提醒您请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使用

执行标准: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1996)规定本品可在各类食品中按正常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规定: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本品常与谷氨酸钠合用,其用量约为味精的2%~10%,可与其他多种成分合用,如一种复合鲜味剂组分的味精88%、呈味核苷酸8%、柠檬酸4%;另一组分为味精41%、呈味核苷酸2%、水解动物蛋白56%、琥珀酸二钠1%。 若肌苷酸钠和鸟苷酸钠的比例为1∶1时,其一般用量如下:罐头汤,0.02~0.03 g/kg;罐头芦笋,0.03~0.04 g/kg;罐头蟹,0.01~0.02 g/kg;罐头鱼,0.03~0.06g/kg;罐头家禽、香肠、火腿,0.06~0.10 g/kg;调味汁0.10~0.30 g/kg;调味品,0.10~0.15g/kg;调味番茄酱,0.10~0.20 g/kg;蛋黄酱,0.12~0.18 g/kg;小吃食品,0.03~0.07 g/kg;酱油,0.30~0.50g/kg;蔬菜汁0.05~0.10 g/kg;加工干酪,0.05~0.10g/kg;脱水汤粉,1.0~2.0 g/kg;速煮面汤粉,3.0~6.0 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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