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广告法声明
新广告法规定不得出现绝对化用词和功能性用词。我司(网站)坚决支持新广告法,积极贯彻落实新广告法要求,全力开展自纠自查,修改相关禁止词汇。
目前,公司网站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并在此郑重声明:本网站所有页面上的绝对化用词与功能性用词在此声明前全部失效,不做理赔理由。如有不认同,请勿购买。
特此声明
最近,大同市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食品卫生安全监管抽样检验,共选取了粮食作物制品(面条)、饮品、液态乳、发醇性豆类食品、禽畜水产品水果罐头、代用茶、木薯淀粉产品、蔬菜制品、调料食品、固态食品调味料、酱类、食盐、鸡精、新鲜水果、蔬菜水果等食品类108批号,已经检测结束。依据食品卫生安全国家行业标准检测和判断:108批号试品所有达标,检测新项目和商品有关信息见配件。
专此通知。
配件:1、 2021年第8期监管抽样检验检测新项目.xls
2、 2021年第8期食品卫生安全达标信息内容108批号.xlsx
大同市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