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广告法声明
新广告法规定不得出现绝对化用词和功能性用词。我司(网站)坚决支持新广告法,积极贯彻落实新广告法要求,全力开展自纠自查,修改相关禁止词汇。
目前,公司网站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并在此郑重声明:本网站所有页面上的绝对化用词与功能性用词在此声明前全部失效,不做理赔理由。如有不认同,请勿购买。
特此声明
食用添加剂网讯 2月25日,韩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公布了第2022-101号公示,拟改动《健康功能食品的标示基准》一部分內容,其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1. 在信息内容标识版块上标识致敏物化学物质或有可能渗入致敏物化学物质。
2. 改动所在城市标识:为了更好地便于顾客,可以标识可开展退换的退换货业务流程所在城市。
3. 改动复合益生菌商品的作用成份(记数)标识方式。
以上建议征选時间截止到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