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广告法声明
新广告法规定不得出现绝对化用词和功能性用词。我司(网站)坚决支持新广告法,积极贯彻落实新广告法要求,全力开展自纠自查,修改相关禁止词汇。
目前,公司网站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并在此郑重声明:本网站所有页面上的绝对化用词与功能性用词在此声明前全部失效,不做理赔理由。如有不认同,请勿购买。
特此声明
食品添加剂网 10月29日,韩食药安全部门(MFDS)发布报道称:韩“阳村食品类”公司在未开展食品生产,生产加工运营申请注册的情形下,生产制造,市场销售了柿子醋(种类:发醇食用醋)商品,指令其终止市场销售并招回该商品。
招回目标:出厂日期标识为2021年12月31日至2024年6月10日之内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