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广告法声明
新广告法规定不得出现绝对化用词和功能性用词。我司(网站)坚决支持新广告法,积极贯彻落实新广告法要求,全力开展自纠自查,修改相关禁止词汇。
目前,公司网站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并在此郑重声明:本网站所有页面上的绝对化用词与功能性用词在此声明前全部失效,不做理赔理由。如有不认同,请勿购买。
特此声明
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相关决策部署,我国发展改革委、国家商务部在仔细科学研究吸收多方建议基本上,修定产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征求意见),现向社会发展公布征询建议。热烈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加,积极主动出谋划策。
本次公布征求意见稿的时长为二零二一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历时7天。热烈欢迎社会各界根据互联网、发传真等方法明确提出建议。请登陆我国发展改革委门户网(http://www.ndrc.gov.cn)主页“建议征询”栏目, 明确提出意见和建议。发传真请发到(010)68505832。
感谢你们的加入和适用!
配件: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征求意见).pdf
我国发展改革委
二零二一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