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广告法声明
新广告法规定不得出现绝对化用词和功能性用词。我司(网站)坚决支持新广告法,积极贯彻落实新广告法要求,全力开展自纠自查,修改相关禁止词汇。
目前,公司网站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并在此郑重声明:本网站所有页面上的绝对化用词与功能性用词在此声明前全部失效,不做理赔理由。如有不认同,请勿购买。
特此声明
食用添加剂网讯 据我国电视广播质监总局微信公众平台信息,9月17日,我国电视广播质监总局政策研究室公布《关于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的通知》。通告强调,国家广电总局决策,自9月17日起,终止运用电视广播和互联网影视节目宣传策划推销产品槟郎以及产品。与此同时,规定各电视广播和互联网视觉组织赶紧机构开展审查清除,保证以上规定切实落实,维护保养老百姓人民利益,构建优良散播自然环境。
通知全文如下所示:
(来源于:国家广电局微信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