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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安全储存管理及要求

来源:郑州天顺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09-14 14:20:27 关注: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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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仓库是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的场所,仓库选址必须适当,建筑物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做到科学管理,确保其储存、保管安全,要把安全放在首位。

1、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危险化学晶储存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主要规定内容如下:

1.除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外,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2.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对生产、储存装置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安全评价中发现生产、储存装置存在现实危险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4.剧毒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2、危险化学品储存条件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l8265—2000),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

1.仓储地点设置的要求

  • 危险化学品仓库按其使用性质和经营规模分为三种类型:大型仓库(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大于9000m2);中型仓库(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在550~9000m2之间);小型仓库(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小于550m2)。
  • 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应选址在远离市区和居民区的当地主导风向的下风方向和河流下游的地域。
  • 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应与周围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公路、铁路、水路)、工矿企业等距离至少保持100m。
  • 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内应设库区和生活区,两区之间应有高2m以上的实体围墙,围墙与库区内建筑的距离不宜小于5m,并应满足围墙两侧建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要求。
  • 小型仓库应符合零售业务店面的有关规定。
  •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向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消防部门申领消防安全储存许可证。

2.对仓储建筑结构的要求

  • 危险化学品的库房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章的要求。(2)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建筑屋架应根据所存危险化学品的类别和危险等级采用木结构、钢结构或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砌砖墙、石墙、混凝土墙及钢筋混凝土墙。
  • 库房门应为铁门或木质外包铁皮,采用外开式。设置高侧窗(剧毒物品仓库的窗户应加设铁护栏)。
  • 毒害性、腐蚀性危险化学品库房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易燃易爆性危险化学品库房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三级。爆炸品应储存于一级轻顶耐火建筑内,低、中闪点液体、一级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类应储存于一级耐火建筑的库房内。

3.对储存管理的要求

  • 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的规定。
  • 入库的危险化学品应符合产品标准。收货保管员应严格按《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验收内外标志、包装、容器等,并做到账、货、卡相符。
  • 库存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其化学性质分区、分类、分库储存,禁忌物料不能混存。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能同库储存(见《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禁忌物配存表》)。
  • 库存危险化学品应保持相应的垛距、墙距、柱距。垛与垛间距不小于0.8m,垛与墙、柱的间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1.8m。
  • 危险化学品仓库的保管员应经过岗前和定期培训,持证上岗,做到一日两检,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中发现危险化学品存在质量变质、包装破损、渗漏等问题,应及时通知货主或有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解决。
  • 危险化学晶仓库应设有专职或兼职的危险化学品养护员,负责危险化学晶的技术养护、管理和监测工作。
  • 各类危险化学品均应按其性质储存在适宜的温湿度内。

4.储存的安全保证

安全设施:

  •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根据经营规模的大小设置、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应有消防水池、消防管网和消防栓等消防水源设施。大型危险物品仓库应设有专职消防队,并配有消防车。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放物品和杂物。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有专人管理,负责检查、保养、更新和添置,确保完好有效。对于各种消防设施、器材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设有避雷设施,并每年至少检测一次,使之安全有效。
  • 对于易产生粉尘、腐蚀性气体的库房,应使用密闭的防护措施,有爆炸危险的库房应当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剧毒物品的库房还应安装机械通风排毒设备。
  •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设有消防、治安报警装置。有供对外报警、联络的通信设备。

安全组织: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应设有安全保卫组织。危险化学品仓库应有专职或义务消防、警卫队伍。无论专职还是义务消防、警卫队伍,都应制定灭火预案并经常进行消防演练。

安全制度:

  •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逐级安全检查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 进入危险化学品库区的机动车辆应安装防火罩。机动车装卸货物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应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应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 对剧毒物品的管理应执行“五双”制度,即: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
  •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安全操作:

  • 装卸毒害品人员应具有操作毒品的一般知识。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商品外溢。作业人员应佩戴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作业时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 装卸易燃易爆品人员应穿工作服,戴手套、口罩等必需的防护用具,操作中轻搬轻放,防止摩擦和撞击。各项操作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作业现场应远离热源和火源。装卸易燃液体须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钉鞋。大桶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桶装各种氧化剂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
  • 装卸腐蚀品人员应穿工作服,戴护目镜、胶皮手套、胶皮围裙等必需的防护用具。操作时,应轻搬轻放,严禁背负肩扛,防止摩擦震动和撞击。不能使用沾染异物和能产生火花的机具,作业现场须远离热源和火源。
  • 各类危险化学品分装、改装、开箱(桶)检查等应在库房外进行。
  • 在操作各类危险化学品时,企业应在经营店面和仓库,针对各类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准备相应的急救药品和制定急救预案。

3、危险化学品分类储存的安全要求

1.爆炸性物质储存的安全要求

爆炸性物质的储存按公安等部门关于《爆炸物品管理规则》的规定办理。

  • 爆炸性物质必须存放在专用仓库内。储存爆炸性物质的仓库禁止设在城镇、市区和居民聚居的地方,并且应当与周围建筑、交通要道、输电线路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 存放爆炸性物质的仓库,不得同时存放相抵触的爆炸物质,并不得超过规定的贮存数量。如雷管不得与其他炸药混合储存。
  • 一切爆炸性物质不得与酸、碱、盐类以及某些金属、氧化剂等同库储存。
  • 为了通风、装卸和便于出入检查,爆炸性物质堆放时,堆垛不应过高过密。
  • 爆炸性物资仓库的温度、湿度应加强控制和调节。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储存的安全要求

(1)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不得与其他物质共同储存;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共同储存;易燃气体和剧毒气体不得与腐蚀性物质混合储存;氧气不得与油脂混合储存。

(2)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安全要求。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应布置在通风良好且远离明火或散发火花的露天地带。不宜与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同组布置,更不应设在一个土堤内。压力卧式液化气罐的纵轴,不宜对着重要建筑物、重要设备、交通要道及人员集中的场所。

液化石油气罐既可单独布置,也可成组布置。成组布置时,组内储罐不应超过两排。一组储罐的总容量不应超过6000m3。储罐与储罐组的四周可设防火堤。两相邻防火堤外侧的基脚线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7m,堤高不超过0.6m。

液化石油气储罐的罐体基础的外露部分及储罐组的地面应为非燃烧材料,罐上应设有安全阀、压力计、液面计、温度计以及超压报警装置。无绝热措施时,应设淋水冷却设施。储罐的安全阀及放空管应接人全厂性火炬。独立储罐的放空管应通往安全地点放空。安全阀和储罐之间安装有截止阀,应常开并加铅封。储罐应设置静电接地及防雷设施,罐区内的电气设备应防爆。

(3)对气瓶储存的安全要求。储存气瓶的仓库应为单层建筑,设置易揭开的轻质屋顶,地坪可用沥青砂浆混凝土铺设,门窗都向外开启,玻璃涂以白色。库温不宜超过35℃,有通风降温措施。瓶库应用防火墙分隔为若干单独分间,每一分间有安全出入口。气瓶仓库的最大储存量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对直立放置的气瓶应设有栅栏或支架加以固定,以防止倾倒。卧放气瓶应加以固定,以防止滚动。气瓶的头尾方向在堆放时应一致。高压气瓶的堆放高度不宜超过五层。气瓶应远离热源并旋紧安全帽。对盛装易发生聚合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限期。随时检查有无漏气和堆垛不稳的情况,如检查中发现有漏气时,应首先做好人身保护,站立在上风处,向气瓶倾浇冷水,使其冷却后再去旋紧阀门。若发现气瓶燃烧,可以根据所盛气体的性质,使用相应的灭火器具。但最主要的是用雾状水去喷射,使其冷却再进行扑灭。

扑灭有毒气体气瓶的燃烧,应注意站在上风向,并使用防毒面具,切勿靠近气瓶的头部或尾部,以防发生爆炸造成伤害。

4、易燃液体储存的安全要求

  1. 易燃液体应储存于通风阴凉处,并与明火保持一定的距•离,在一定区域内严禁烟火。
  2. 沸点低于或接近夏季气温的易燃液体,应储存于有降温设施的库房或储罐内。盛装易燃液体的容器应保留不少于5%容积的空隙,夏季不可暴晒。易燃液体的包装应无渗漏,封口要严密。铁桶包装不宜堆放太高,防止发生碰撞、摩擦而产生火花。
  3. 闪点较低的易燃液体,应注意控制库温。气温较低时容易凝结成块的易燃液体,受冻后易使容器胀裂,故应注意防冻。
  4. 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分地上、半地上和地下三种类型。地上储罐不应与地下或半地下储罐布置在同一储罐组内;且不宜与液化石油气储罐布置在同一储罐组内。储罐组内储罐的布置不应超过两排。在地上和半地下的易燃、可燃液体储罐的四周应设置防火堤。
  5. 储罐高度超过17m时,应设置固定的冷却和灭火设备;低于17m时,可采用移动式灭火设备。
  6. 闪点低、沸点低的易燃液体储罐应设置安全阀并有冷却降温设施。
  7. 储罐的进料管应从罐体下部接入,以防止液体冲击飞溅产生静电火花引起爆炸。储罐及其有关设施必须设有防雷击、防静电设施,并采用防爆电气设备。
  8. 易燃、可燃液体桶装库应设计为单层仓库,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设防火墙分隔数间,每间应有安全出口。桶装的易燃液体不宜于露天堆放。

5、易燃固体储存的安全要求

  1. 贮存易燃固体的仓库要求阴凉、干燥,要有隔热措施,忌阳光照射,易挥发、易燃固体应密封堆放,仓库要求严格防潮。
  2. 易燃固体多属于还原剂,应与氧和氧化剂分开储存。有很多易燃固体有毒,故储存中应注意防毒。

6、燃物质储存的安全要求

  1. 自燃物质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遇湿燃烧物质混放储存,也不能与腐蚀性物质混放储存。
  2. 自燃物质在储存中,对温度、湿度的要求比较严格,必须储存于阴凉、通风干燥的仓库中,并注意做好防火、防毒工作。

7、遇湿燃烧物质储存的安全要求

  1. 遇湿燃烧物质的储存应选用地势较高的地方,在夏季暴雨季节保证不进水,堆垛时要用干燥的枕木或垫板。
  2. 储存遇湿燃烧物质的库房要求干燥,要严防雨雪的侵袭。库房的门窗可以密封。库房的相对湿度一般保持在75%以下,最高不超过80%。(3)钾、钠等应储存于不含水分的矿物油或石蜡油中。

8、氧化剂储存的安全要求

  1. 一级无机氧化剂与有机氧化剂不能混放储存,不能与其他弱氧化剂混放储存,不能与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混放储存;氧化剂与有毒物质不得混放储存。有机氧化剂不能与溴、过氧化氢、硝酸等酸性物质混放储存。硝酸盐与硫酸、发烟硫酸、氯磺酸接触时都会发生化学反应,不能混放储存。
  2. 储存氧化剂应严格控制温度、湿度。可以采取整库密封、分垛密封与自然通风相结合的方法。在不能通风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吸潮和人工降温的方法。

9、有毒物质储存的安全要求

  1. 有毒物质应储存在阴凉通风的干燥场所,要避免露天存放,不能与酸类物质接触。
  2. 严禁与食品同存一库。
  3. 包装封口必须严密,无论是瓶装、盒装、箱装或其他包装,外面均应贴(印)有明显名称和标志。
  4. 工作人员应按规定穿戴防毒用具,禁止用手直接接触有毒物质。储存有毒物质的仓库应有中毒急救、清洗、中和、消毒用的药物等备用。

10、腐蚀性物质储存的安全要求

  1. 腐蚀性物质均须储存在冬暖夏凉的库房里,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热。
  2. 腐蚀性物质不能与易燃物质混合储存,可用墙分隔同库储存不同的腐蚀性物质。
  3. 采用相应的耐腐蚀容器盛装腐蚀性物质,且包装封口要严密。
  4. 储存中应注意控制腐蚀性物质的储存温度,防止受热或受冻造成容器胀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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