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广告法声明
新广告法规定不得出现绝对化用词和功能性用词。我司(网站)坚决支持新广告法,积极贯彻落实新广告法要求,全力开展自纠自查,修改相关禁止词汇。
目前,公司网站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并在此郑重声明:本网站所有页面上的绝对化用词与功能性用词在此声明前全部失效,不做理赔理由。如有不认同,请勿购买。
特此声明
各有关单位:
依据国家最新法律法规及《山东省调味食品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我能对《酵红素》、《麸曲》等2个团体标准开展了项目立项审查。经评审,合乎项目立项标准,给予项目立项。
请团标拟定企业严格执行我国最新法律法规及《山东省调味食品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时进行规范的编制管理。
特此公告。
手机联系人:田书义 手机上:18953759877
电 话:0531-88966099
邮 箱:sdstwspxh2021@163.com
山东调料食品类研究会
2022.01.05
协会2022年2号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