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广告法声明
新广告法规定不得出现绝对化用词和功能性用词。我司(网站)坚决支持新广告法,积极贯彻落实新广告法要求,全力开展自纠自查,修改相关禁止词汇。
目前,公司网站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并在此郑重声明:本网站所有页面上的绝对化用词与功能性用词在此声明前全部失效,不做理赔理由。如有不认同,请勿购买。
特此声明
食品添加剂网讯 11月11日,韩食药安全部门(MFDS)发布信息称:10月20日~10月25日,对1016则互联网销售的食品广告贴等开展查验,以查验其是不是存有“可提升 学员记忆能力及免疫能力”.“舒心定神”等不适当广告宣传的个人行为,数据显示,有194则广告宣传违背了《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
关键违背內容:1.87则(44.8%)虚报.浮夸广告宣传。2.55则(28.4%)将一般食品类欺诈.搞混为身心健康功能性食品的广告宣传。3.27则(13.9%)将一般食品类欺诈.搞混为药物的广告宣传。4.15则(7.7%)宣传策划有防止.医治疾患实际效果的广告宣传。5.9件(4.7%)身心健康功能性食品事前未开展独立决议或存有与决议內容不相符合的广告宣传。6.1则(0.5%)欺骗消费者的广告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