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广告法声明
新广告法规定不得出现绝对化用词和功能性用词。我司(网站)坚决支持新广告法,积极贯彻落实新广告法要求,全力开展自纠自查,修改相关禁止词汇。
目前,公司网站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并在此郑重声明:本网站所有页面上的绝对化用词与功能性用词在此声明前全部失效,不做理赔理由。如有不认同,请勿购买。
特此声明
各相关企业:
依照《青岛市质量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的要求,青岛品质研究会团体标准《预制调理肉制品》(T/QAQ001—2021)早已进行有关工作中程序流程,现给予公布。
青岛品质研究会
2021年9月30日
有关公布“预制构件调养肉食品”团体标准的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