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广告法声明
新广告法规定不得出现绝对化用词和功能性用词。我司(网站)坚决支持新广告法,积极贯彻落实新广告法要求,全力开展自纠自查,修改相关禁止词汇。
目前,公司网站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并在此郑重声明:本网站所有页面上的绝对化用词与功能性用词在此声明前全部失效,不做理赔理由。如有不认同,请勿购买。
特此声明
各相关单位:
《含天然低聚果糖型特种啤酒》团体标准现已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按照《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11月21日前将《意见反馈表》(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标准起草组。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地址:北京朝阳区高碑店北路甲三号
标准起草组负责人:乐粉鹏
邮箱:yuefenpeng@caiqtest.com
联系电话:010-85745901、15601206127
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
2021年10月21日
T OTOP XXXX-2021 含天然低聚果糖型特种啤酒 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含天然低聚果糖型特种啤酒》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