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广告法声明
新广告法规定不得出现绝对化用词和功能性用词。我司(网站)坚决支持新广告法,积极贯彻落实新广告法要求,全力开展自纠自查,修改相关禁止词汇。
目前,公司网站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并在此郑重声明:本网站所有页面上的绝对化用词与功能性用词在此声明前全部失效,不做理赔理由。如有不认同,请勿购买。
特此声明
最近,江苏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布了《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3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0期)》,在其中涉及到本市2批号不过关食品类,现将我区对本市运营不过关食品类的有关公司处理状况发布如下所示:
1、南京溧水区如山农副产品商场店售卖的允差无为县汇香园食品加工厂制造的爽心步步糕,黄曲霉菌不符食品卫生安全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经清查剖析,不过关缘故可能是生产制造过程管理不紧导致的。溧水区市场监督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要求,勒令被告方暂停市场销售不符食品卫生安全国家行业标准的食品类,并决策惩罚如下所示:收走不符食品卫生安全国家行业标准的25盒爽心步步糕;收走非法所得26.25元;处罚2000元。
2、南京市悦购旺浦商场有限责任公司售卖的黑芝麻粉(生),过氧化值(以脂质计)不符食品卫生安全国家行业标准要求。核查,该公司购入以上商品25KG,总共25KG,金额443.3元;已市场销售25KG,总共25KG。未招回缘故:已贴到招回公示,因市场销售服用结束,没法招回。经清查剖析,不过关因素是管理方法疏忽导致的。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要求,做出以下决策:收走非法所得39.56元;处罚2000元。
特此公告。
南京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