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广告法声明
新广告法规定不得出现绝对化用词和功能性用词。我司(网站)坚决支持新广告法,积极贯彻落实新广告法要求,全力开展自纠自查,修改相关禁止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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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声明
食品添加剂网讯 2021年10月4日,澳大利亚国家卫生部公布NOM/ADM-01711号文档,拟修定容许采用的食品类酶明细,准许来源于蕨类枯草芽孢菌SJ13263的谷氨酰胺酶(Glutaminase)用以吐司面包、奶制品调料中药制剂、小麦面粉;水解反应小动物、牛乳和大豆蛋白;意大利肉酱面、非规范化蛋糕烘焙商品、全麦粉和酵母菌中。
本次修定自2021年10月4日起起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