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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胭脂虫红的使用范围及使用标准

来源:郑州天顺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9-26 09:43:07 关注: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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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 胭脂虫红
英文名称 carmine cochineal
CNS号 08.145
INS号 120
功能 着色剂
备注

胭脂虫红允许使用品种、使用范围 以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1.02.02 风味发酵乳 0.05 以胭脂红酸计
01.03.02 调制乳粉和调制奶油粉 0.6 以胭脂红酸计
01.04.02 调制炼乳(包括加糖炼乳及使用了非乳原料的调制炼乳等) 0.15 以胭脂红酸计
01.06 干酪和再制干酪及其类似品 0.1 以胭脂红酸计
01.06.01 非熟化干酪 0.1 以胭脂红酸计
01.06.02 熟化干酪 0.1 以胭脂红酸计
01.06.03 乳清干酪 0.1 以胭脂红酸计
01.06.04 再制干酪 0.1 以胭脂红酸计
01.06.04.01 普通再制干酪 0.1 以胭脂红酸计
01.06.04.02 调味再制干酪 0.1 以胭脂红酸计
01.06.05 干酪类似品 0.1 以胭脂红酸计
01.06.06 乳清蛋白干酪 0.1 以胭脂红酸计
03.0 冷冻饮品(03.04食用冰除外) 0.15 03.04食用冰除外。以胭脂红酸计
03.01 冰淇淋、雪糕类 0.15 03.04食用冰除外。以胭脂红酸计
03.02 0.15 03.04食用冰除外。以胭脂红酸计
03.03 风味冰、冰棍类 0.15 03.04食用冰除外。以胭脂红酸计
03.05 其他冷冻饮品 0.15 03.04食用冰除外。以胭脂红酸计
04.01.02.05 果酱 0.6 以胭脂红酸计
04.05.02.01 熟制坚果与籽类(仅限油炸坚果与籽类) 0.1 仅限油炸坚果与籽类。以胭脂红酸计
04.05.02.01.01 带壳熟制坚果与籽类 0.1 仅限油炸坚果与籽类。以胭脂红酸计
04.05.02.01.02 脱壳熟制坚果与籽类 0.1 仅限油炸坚果与籽类。以胭脂红酸计
05.01.03 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使用可可脂代用品的巧克力类似产品 0.3 以胭脂红酸计
05.02 糖果 0.3 以胭脂红酸计
05.02.01 胶基糖果 0.3 以胭脂红酸计
05.02.02 除胶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 0.3 以胭脂红酸计
06.03.02.04 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 0.5 以胭脂红酸计
06.05.02.04 粉圆 1.0 以胭脂红酸计
06.06 即食谷物,包括碾轧燕麦(片) 0.2 以胭脂红酸计
06.07 方便米面制品 0.3 以胭脂红酸计
07.0 焙烤食品 0.6 以胭脂红酸计
07.01 面包 0.6 以胭脂红酸计
07.02 糕点 0.6 以胭脂红酸计
07.02.01 中式糕点(月饼除外) 0.6 以胭脂红酸计
07.02.02 西式糕点 0.6 以胭脂红酸计
07.02.03 月饼 0.6 以胭脂红酸计
07.02.04 糕点上彩装 0.6 以胭脂红酸计
07.03 饼干 0.6 以胭脂红酸计
07.03.01 夹心及装饰类饼干 0.6 以胭脂红酸计
07.03.02 威化饼干 0.6 以胭脂红酸计
07.03.03 蛋卷 0.6 以胭脂红酸计
07.03.04 其他饼干 0.6 以胭脂红酸计
07.04 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 0.6 以胭脂红酸计
07.05 其他焙烤食品 0.6 以胭脂红酸计
08.03 熟肉制品 0.5 以胭脂红酸计
08.03.01 酱卤肉制品类 0.5 以胭脂红酸计
08.03.01.01 白煮肉类 0.5 以胭脂红酸计
08.03.01.02 酱卤肉类 0.5 以胭脂红酸计
08.03.01.03 糟肉类 0.5 以胭脂红酸计
08.03.02 熏、烧、烤肉类 0.5 以胭脂红酸计
08.03.03 油炸肉类 0.5 以胭脂红酸计
08.03.04 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火腿)类 0.5 以胭脂红酸计
08.03.05 肉灌肠类 0.5 以胭脂红酸计
08.03.06 发酵肉制品类 0.5 以胭脂红酸计
08.03.07 熟肉干制品 0.5 以胭脂红酸计
08.03.07.01 肉松类 0.5 以胭脂红酸计
08.03.07.02 肉干类 0.5 以胭脂红酸计
08.03.07.03 肉脯类 0.5 以胭脂红酸计
08.03.08 肉罐头类 0.5 以胭脂红酸计
08.03.09 其他熟肉制品 0.5 以胭脂红酸计
12.10 复合调味料 1.0 以胭脂红酸计
12.10.01 固体复合调味料 1.0 以胭脂红酸计
12.10.01.01 固体汤料 1.0 以胭脂红酸计
12.10.01.02 鸡精、鸡粉 1.0 以胭脂红酸计
12.10.01.03 其他固体复合调味料 1.0 以胭脂红酸计
12.10.03 液体复合调味料(不包括12.03,12.04) 1.0 以胭脂红酸计
12.10.03.01 浓缩汤(罐装、瓶装) 1.0 以胭脂红酸计
12.10.03.02 肉汤、骨汤 1.0 以胭脂红酸计
12.10.03.03 调味清汁 1.0 以胭脂红酸计
12.10.03.04 蚝油、虾油、鱼露等 1.0 以胭脂红酸计
12.10.02 半固体复合调味料 0.05 以胭脂红酸计
12.10.02.01 蛋黄酱、沙拉酱 0.05 以胭脂红酸计
12.10.02.02 以动物性原料为基料的调味酱 0.05 以胭脂红酸计
12.10.02.03 以蔬菜为基料的调味酱 0.05 以胭脂红酸计
12.10.02.04 其他半固体复合调味料 0.05 以胭脂红酸计
14.0 饮料类(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 0.6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胭脂红酸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2 果蔬汁类及其饮料 0.6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胭脂红酸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2.03 果蔬汁(浆)类饮料 0.6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胭脂红酸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3 蛋白饮料 0.6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胭脂红酸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3.01 含乳饮料 0.6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胭脂红酸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3.01.01 发酵型含乳饮料 0.6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胭脂红酸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3.01.02 配制型含乳饮料 0.6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胭脂红酸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3.01.03 乳酸菌饮料 0.6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胭脂红酸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3.02 植物蛋白饮料 0.6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胭脂红酸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3.03 复合蛋白饮料 0.6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胭脂红酸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3.04 其他蛋白饮料 0.6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胭脂红酸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4 碳酸饮料 0.6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胭脂红酸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4.01 可乐型碳酸饮料 0.6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胭脂红酸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4.02 其他型碳酸饮料 0.6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胭脂红酸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5 茶、咖啡、植物(类)饮料 0.6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胭脂红酸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5.01 茶(类)饮料类 0.6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胭脂红酸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5.02 咖啡(类)饮料 0.6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胭脂红酸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5.03 植物饮料 0.6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胭脂红酸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6 固体饮料 0.6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胭脂红酸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6.01 0.6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胭脂红酸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6.02 蛋白固体饮料 0.6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胭脂红酸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6.03 速溶咖啡 0.6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胭脂红酸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6.04 其他固体饮料 0.6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胭脂红酸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6.02.01 含乳蛋白固体饮料 0.6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胭脂红酸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6.02.01.01 乳酸菌含乳蛋白固体饮料 0.6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胭脂红酸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6.02.02 植物蛋白固体饮料 0.6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胭脂红酸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6.02.03 复合蛋白固体饮料 0.6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胭脂红酸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6.02.04 其他蛋白固体饮料 0.6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胭脂红酸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6.04.01 果蔬粉 0.6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胭脂红酸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6.04.02 果蔬固体饮料 0.6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胭脂红酸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6.04.03 茶类固体饮料 0.6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胭脂红酸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6.04.04 植物固体饮料 0.6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胭脂红酸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6.04.05 风味固体饮料 0.6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胭脂红酸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6.04.05.01 果味风味固体饮料 0.6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胭脂红酸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6.04.06 特殊用途固体饮料 0.6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胭脂红酸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6.04.07 固体碳酸饮料 0.6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胭脂红酸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6.04.07.01 可乐型固体碳酸饮料 0.6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胭脂红酸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6.04.07.02 其他型固体碳酸饮料 0.6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胭脂红酸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6.04.08 麦芽汁发酵的非酒精固体饮料 0.6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胭脂红酸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6.04.09 除上述之外的其他固体饮料 0.6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胭脂红酸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7 特殊用途饮料 0.6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胭脂红酸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8 风味饮料 0.6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胭脂红酸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9 其他类饮料 0.6 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以胭脂红酸计,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
15.02 配制酒 0.25 以胭脂红酸计
16.01 果冻 0.05 以胭脂红酸计,如用于果冻粉,按冲调倍数增加
16.03 胶原蛋白肠衣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以胭脂红酸计。2017年12月28日由关于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6S-5-甲基四氢叶酸钙以及氮气等8种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的公告(2017年第13号)增补。
16.06 膨化食品 0.1 以胭脂红酸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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