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广告法声明
新广告法规定不得出现绝对化用词和功能性用词。我司(网站)坚决支持新广告法,积极贯彻落实新广告法要求,全力开展自纠自查,修改相关禁止词汇。
目前,公司网站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并在此郑重声明:本网站所有页面上的绝对化用词与功能性用词在此声明前全部失效,不做理赔理由。如有不认同,请勿购买。
特此声明
根据《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批准印度尼西亚PT. Jati Perkasa Nusantara公司等74家公司生产的123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在我国登记或续展登记,并颁发进口登记证(见附件1)。批准日本住友化学株式会社爱媛工厂生产的“速牧美®-L”产品适用范围和质量标准改变、(台湾)丰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厂生产的“丰长肽®”产品适用范围改变、德国Biochem添加剂贸易和生产有限公司生产的“肽益饲”产品适用范围改变,重新颁发进口登记证,(2019)外饲准字486号、(2020)外饲准字396号、(2020)外饲准字547号登记证同时作废。批准禽特能(REIDRO-METH)等3个产品中文商品名称变更,枫趣莱芙/全年龄阶段/本能高动物蛋白猫粮(PRonATURE LIFE / CAT FOOD / ALL LIFE STAGES / INSTINCT FORMULA with high animal protein content)中外文商品名称变更(见附件2)。所登记产品的监督检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我部发布的质量标准执行。
特此公告。
农业农村部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