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广告法声明
新广告法规定不得出现绝对化用词和功能性用词。我司(网站)坚决支持新广告法,积极贯彻落实新广告法要求,全力开展自纠自查,修改相关禁止词汇。
目前,公司网站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并在此郑重声明:本网站所有页面上的绝对化用词与功能性用词在此声明前全部失效,不做理赔理由。如有不认同,请勿购买。
特此声明
浙江省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公布《白玉蜗牛养殖技术规范》浙江省行业标准,依据《浙江省标准化规章》的要求,现将拟批准公布的审批文字给予公示公告,公告期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18日。相关个人和单位若有意见建议,可根据来信、拨打电话、到访等方式,向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体现。企业体现的意见建议请加盖公司公章,本人体现的请署真实身份。贷款逾期不会再接纳意见建议。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联系方式:0571-89761453,发传真:0571-89761453,电子邮箱:zjbz2012@126.com。
配件: 《白玉蜗牛养殖技术规范》(公示公告稿).pdf
2022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