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广告法声明
新广告法规定不得出现绝对化用词和功能性用词。我司(网站)坚决支持新广告法,积极贯彻落实新广告法要求,全力开展自纠自查,修改相关禁止词汇。
目前,公司网站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并在此郑重声明:本网站所有页面上的绝对化用词与功能性用词在此声明前全部失效,不做理赔理由。如有不认同,请勿购买。
特此声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在我国对自新加坡進口的四类12个纳税识别号农业产品执行独特保障机制,且自2022年起不会再对第一类、第三类和第四类农业产品执行独特保障机制。现将第二类4个纳税识别号农业产品2021年度可用协约征收率進口总量和2022年度進口开启水准总数给予发布(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配件: 2021年度可用协约征收率進口总量和2022年度進口开启水准总数登记表.doc
中国海关总署
2021年12月31日
公示文章正文下载地址:
中国海关总署有关2022年度自新加坡進口相关农业产品开启水准总数的公示.doc
中国海关总署有关2022年度自新加坡進口相关农业产品开启水准总数的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