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广告法声明
新广告法规定不得出现绝对化用词和功能性用词。我司(网站)坚决支持新广告法,积极贯彻落实新广告法要求,全力开展自纠自查,修改相关禁止词汇。
目前,公司网站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并在此郑重声明:本网站所有页面上的绝对化用词与功能性用词在此声明前全部失效,不做理赔理由。如有不认同,请勿购买。
特此声明
食品添加剂网 4月14日讯,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0-157号公告,拟修改《食品添加剂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扩大食品添加剂一般原则中丙酸的天然来源认证范围。
2. 修改蜂蜡等3种食品添加剂的成分规格:增加蜂蜡的CAS号,使山梨糖醇液的含量与CODEX等国际标准一致,使糖精钠制剂的定义中的氯化钠名称与《食品法典》的食品类型一致。
3. 修改瓜尔胶等47种食品添加剂的成分规格试验法及5种一般试验法。
4. 修改葡萄糖酸锰等24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根据《食品法典》的修改,对《食品添加剂法典》中葡萄糖酸锰等11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进行修改;为了与《食品法典》中食用海盐的规格保持一致,修改亚铁氰化钠等3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根据蛋黄酱中允许使用山梨酸的规定,修改安息香酸等4种食品添加剂在蛋黄酱中并用的使用标准;修改焦亚硫酸钠等6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中重复的食品类型。
5. 将法典中引用的《电子用品安全管理法》名称修改为《电子用品及生活用品安全管理法》。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