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广告法声明
新广告法规定不得出现绝对化用词和功能性用词。我司(网站)坚决支持新广告法,积极贯彻落实新广告法要求,全力开展自纠自查,修改相关禁止词汇。
目前,公司网站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并在此郑重声明:本网站所有页面上的绝对化用词与功能性用词在此声明前全部失效,不做理赔理由。如有不认同,请勿购买。
特此声明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经技术性核查,再次审批青岛市泰源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43家公司的118个商品农药标签內容(附后),现进行公示,不会再签发纸版标识。
农业农村部化肥建设司
2021年10月15日
配件:
化肥备案信息内容 2021年第27期.pdf
经审批的标识內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