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广告法声明
新广告法规定不得出现绝对化用词和功能性用词。我司(网站)坚决支持新广告法,积极贯彻落实新广告法要求,全力开展自纠自查,修改相关禁止词汇。
目前,公司网站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并在此郑重声明:本网站所有页面上的绝对化用词与功能性用词在此声明前全部失效,不做理赔理由。如有不认同,请勿购买。
特此声明
各相关部门:
依据《惠州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研究会机构专业人士对《工厂化养猪场生物安全防疫》团体标准开展项目立项审查,经专家评审,所申请的团体标准合乎项目立项标准,现予准许项目立项。
与此同时热烈欢迎与本规范相关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性培训机构及有关企业单位或本人添加本规范的拟定制订工作中,有心参加本团体标准拟定制订工作中的请与研究会联络。
手机联系人:杜琦杰
电話:0752-2780906,18666600126
电子邮箱:hz_bzhxh@163.com
广东省惠州市规范化研究会
2021年9月30日
广东省惠州市规范化研究会有关《工厂化养猪场生物安全防疫》团体标准的项目立项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