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广告法声明
新广告法规定不得出现绝对化用词和功能性用词。我司(网站)坚决支持新广告法,积极贯彻落实新广告法要求,全力开展自纠自查,修改相关禁止词汇。
目前,公司网站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并在此郑重声明:本网站所有页面上的绝对化用词与功能性用词在此声明前全部失效,不做理赔理由。如有不认同,请勿购买。
特此声明
各相关企业及权威专家:
2021年9月29日,岳阳市农学会机构相关医生对岳阳市农牧业推广应用南站、湖南省春露农牧业研发有限责任公司等部门拟定的《常德地区再生稻栽培技术规程》团体标准开展了核查。现阶段团体标准已按权威专家建议改动结束并产生审批稿(见配件)。为使团体标准更为精确健全,公布前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再度征询建议半个月。若有质疑,请将书面形式建议以E-mail方式汇报给学好学术部。贷款逾期未回应将按情况属实解决,感谢你们的适用!
手机联系人:邓正春 联系方式:13908419428
电子邮件:cdsnxh@163.com 邮编:415000
配件:
1、《常德地区再生稻栽培技术规程》审批稿;
2、《常德地区再生稻栽培技术规程》编制依据;
3、岳阳市农学会团体标准征询意见反馈表;
4、岳阳市农学会有关《常德地区再生稻栽培技术规程》团体标准审批稿征询建议的通告。
岳阳市农学会
2021年9月30日
1.《常德地区再生稻栽培技术规程》审批稿.pdf
2.《常德地区再生稻栽培技术规程》团体标准撰写表明.pdf
3.岳阳市农学会团体标准征询意见反馈表.doc
4.岳阳市农学会有关《常德地区再生稻栽培技术规程》团体标准审批稿征询建议的通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