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广告法声明
新广告法规定不得出现绝对化用词和功能性用词。我司(网站)坚决支持新广告法,积极贯彻落实新广告法要求,全力开展自纠自查,修改相关禁止词汇。
目前,公司网站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并在此郑重声明:本网站所有页面上的绝对化用词与功能性用词在此声明前全部失效,不做理赔理由。如有不认同,请勿购买。
特此声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条例全文等要求,恩施州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食品卫生安全监管抽样检验,现将抽样检验数据发布如下所示:
自2021年7月14日至7月27日,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监管抽样检验及检测数据整理242批号,在其中检测达标240 批号,不过关2批号,实际抽样检验信息内容见配件。
对抽查中看到的不合格产品,恩施州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有关县区销售市场监督机构严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要求,立即运行审查处理工作中,依规深入调查解决。
配件: 食品类抽验不过关-20210913.xlsx
食品类抽样检验达标-20210913.xlsx
恩施州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3日